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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依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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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11-03

《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表示要“大力推进高效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系统”,并且将发展储能与分布式能源列为100个重大任务第37项。2016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上明确指出“要集中力量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特别是新能源并网技术和储能、微网技术上取得突破,全面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抢占能源科技竞争制高点”。
2017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能源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保障措施等,该文件是我国首个针对电力储能技术发展的文件,体现了现阶段国家对于储能行业发展的高度中心。
2018年初,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将储能技术列为八项能源重大工程之一,并且明确提出“研究推进1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
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要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明确指出要实施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3000万千瓦储能发展目标,提出“推动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进入商业化发展初期”。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前期示范性项目的充分认可,说明国家认同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开展商业化的时机已成熟,标志着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将正式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关于储能领域提出了要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同时要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该政策明确了储能在未来新型电力系统中支撑性的地位,再次确立了储能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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